勞動部這邊,主要在講的事情是,如果透過自有資金想要進入庇護農場或者是工廠來工作的話,這一個部分同樣的是法人或者是事業機構,這個合作社也是有該當法人格的,所以這兩個感覺上並沒有特別排斥合作社心態跟別的法人格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