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部分,要求各個主辦機關針對上面已經盤點到的問題、建議解法,提出部會未來可以精進的做法。這邊也有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這並不是這一個部會要解決的,而這一件事並沒有在會前會就被提出,到協作會議上時,會變成沒有主辦機關回應這一個問題,這個是滿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