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建議的方式是,所謂的混合式組織,你可能有一個協會,但是協會的每一個成員同時是每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或者是有一定的職位,一部分可以調動社會資源,一部分也有一定的經濟能力,這個像扶輪社是盡可能多不同行業的精神都很像,有的部分是跨扶輪社或者是這一類的組織有提案活動,像很多都是提供會場不然就是私部門或者是公部門來提案,有一些組織強到不需要公部門的挹注,還是會建議他們進入地方創生的程序,像他們辦路跑或者是什麼很成功,至少可以擴散到各個鄉鎮,其他人也知道有這個資源可以運用;但是以我的理解,他們完全不管公部門了,這樣的情況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