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媒團體在前段還有包含費用這一塊,只要被刊載,後段是讓國人更瞭解有他的婚禮及生活習俗,如何歸類於廣告?我覺得移民署的長官腦袋想到怎麼樣?是無限制擴大,然後認定廣告的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