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至於臺灣作為一個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這麼高的地方,當然大家都有自由去覺得說,好比像您剛剛提到同性戀者的永久結合,像婚姻的權利要不要叫「婚姻」,這個是雙方都有言論自由去說,一邊覺得應該就叫「婚姻」,另外一邊叫「伴侶」或「同性婚姻」或是別的,但總之不是婚姻,我想這個也是事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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