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獸醫師同意說他們受過一些訓練,他們也想了解五百多個如何正確使用,食藥署或許給課程,藥師真的想調貓給的藥,這邊是不是也給一些訓練,讓他得到一個資格之後,要不要做事他家的事,這樣獸醫師願意接受?我獸醫師可以學597種,藥師也去學貓狗的藥,這個邏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