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9這邊,我記得上次有提過,因為法務部在2017年7月20日於「Join」平台回應的參採情形,是說將配套法令進行完整研議之後,再一併提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我記得當時月會時講的是,如果有一個很明確的,可以回網友的,直接在「Join」平台上,雖然已經過了回應階段,但是至少是讓網友看到參採情形往前一步具體文字的話,我們當然可以在這邊解除列管,是不是請法務部在下次月會擬一段文字,我們先稍微一起看一下,如果覺得這已經可以用來在「Join」上公開回應的話,我們下個月就不用再報這一案,因為開放政府最後的end point還是這一些提案人,如果他們什麼看不到的話,我們在這邊解除列管是很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