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簡單,如果我們要拿國際人權公約的條文,來做所謂公民投票提案內容審查的話,各位要注意,嚴格講起來,絕對不是看條文這麼簡單,我是參與過國際人權公約逐條注釋,我負責撰寫的是ICCPR第6款,也就是死刑的問題、生命權保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