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這個來講的話,有一些同志團體認為12號案根本剝奪了所謂民法的空間,這根本違憲、不能讓他提出來,但如果就剛剛所說的,如果是完整法律案,就可以看得出其違憲性。像這一次在立法院通過了,如果不是748號施行法,而是12號案施行法,或者是林岱樺委員所提的案子,那個違憲性可審查與否就很明確,是完整的法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