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底之前,如果有先盤點出來,可以把這樣子的登錄當作是剛才講的充分,而不是必要條件之一的相關資源的話,好比像如果有一些獎勵創新,這一些社會創新組織,也把它加到創新各個不同項目中間之一,像其實以我所知,中企處就是這樣在做,現有創新獎跟產業創新並列的做法,或者是創櫃版也是把社會創新當作創新的認定原則等等,你們所屬的原則裡面有提到創新、社會效益的,這一些部分都麻煩盤點一下,把第一波所能夠釋出的,交給中企處這邊進行彙整,這個是滾動的,並不是這一班車開走就不能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