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情形的部分,警政署的勤務指揮中心跟刑事警察局,每一天事實上都有在監看電子及平面媒體的報導,主動發覺機關是不是違反相關的規定。我們也統計了103年至107年間,我們總共交查了382件,違反規定的有173件,處分的人數也有174人,包含記過、申誡等等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