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舉的這個跟民眾自己提議程,不管是加拿大牛肉跟DRG都是政府這邊發動的。一個是當民眾想要討論的政府還沒有要討論問題的時候,有沒有比湊五千人連署更有效、進入門檻更低,以及還有不錯拘束力的方法。另外一個是,當政府要過一個案子或調整一個新政策的時候,有沒有辦法聽到除了認識的利益相關者或者是利益相關者推薦專家之外的一般老百姓聲音,但這兩個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問題,其實是需要不同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