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當然,這個在規劃上,我想不管是他們的資訊、綜規都已經有類似的規劃,之前的問題是屬於地方權責,所以警政署有這個規劃也不一定能做,我們趁這個機會有地方來的時候,至少兩、三個簽下去,像去年的那一個,也就是超北市的通報系統,也是他們兩個先做,然後再慢慢擴散出去,所以只要有兩個,這個就可以做,大概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