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這一條看起來是很重要的爭點,如果細分的話,是什麼流程,到底是誰,比如當中選會發現有這個疑慮的時候,你們發函給誰問?你們是發函、行文給衛福部來認定有無違反,或者是行文到聯合國?衛福部自己決定就好了,或者是衛福部要召開一個會議,包含外部專家給建議,然後再回復一個綜合的建議?這個要不要時限?是不是要一個禮拜內或者是一個月內就好了?我覺得這個也許是會議上具體的討論,對中選會會比較有幫助,是不是也許聚焦這個問題會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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