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這樣來看,應該是整個社會行銷,並不是實體經營,因此我們認為如果能夠鼓勵公私合作,在整個社會思想跟社會行銷更promote社會企業,讓大家看得到社會企業的價值,我覺得這一件實應該花更多的力氣去做,並不是目前想盡辦法設一個框架裡面並設專法,有專法、補助、資金來源及ownership,然後才做社會,我覺得有一點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