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按照法規沒有明確的話,我們也可以用賴皮的方式,就制定十年、二十年之後再來抵勞務,能夠生存下來之後再來說,如果生存下來再來付稅金都沒有關係,可能是十年或者是二十年,或者我們等到把出資額、股份賣掉的時候,再來繳所得稅跟營業稅,這個都有可能性,但是我個人比較期待的是,我們大家有一個共識,大家要比照辦理,然後按照這個遊戲規則來走,會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