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剛剛莎拉小姐有提到對直系尊親屬有處死刑、無期徒刑,卑親屬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們看出刑法修正條文,把直系尊親屬的部分,修正條文改成「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我們把條文改了,這個目的是希望給法官比較大的裁量空間,因為在這個社會上,有一些人殺害了他的父母,我們可以看到有的是照顧他二、三十年,久病父母照顧到他自己也崩潰、生病了,殺母自殺,母親死了,法院只能判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如果各位是法官,判得下去嗎?所以在這裡其實就法條的鬆綁,就刑度的鬆綁,讓法官在個案當中有更多的裁量空間,達到刑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