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2001年到2010年,新北市民眾到危險水域從事釣魚活動溺斃的人數就高達164人,在這麼短的距離,一個人收費500元,如果出了意外、危險,甚至人不見了,應該由哪一個單位負責呢?為什麼不直接搭座橋過去呢?不只安全,又可以收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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