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現在還在等3月份的社員大會通過之後解散,因為要自己成立一個有限公司不困難,但是問題是我成立之後,公益型的公司法,目前為止沒有法源的話,遇到的情形是一樣的,所有經濟部說可以的,財政部還是要我補認列稅額,這樣還是造成虧損,保留合作社的話,至少合作社還不適用公司法,這樣也可以給大家一點空間,不然一旦公司法白紙黑字,公司章程一切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