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矽谷統計,連續創業第五次,成功最高,因此有人說這個是第四次,所以就借該公司1,000萬,但是臺灣只能創一次,因此臺灣很難出獨角獸,獨角獸都不是第一次創業,能夠變成獨角獸可能都是三、四次創業後才變成獨獨角獸,馬雲也不是第一次創業就成功,所以我覺得臺灣要允許連續創業,而這一件事不可能靠貸款,貸款的話是讓年輕的創業者變成不可能,因此要改善的是讓天使投資人無怨無悔什麼都看不到,然後就把錢丟給創業者,這個制度反而比較重要,因此不需要把這一個責任壓在這一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