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前提是假設媒合進這兩個案子,要進行的程序裡有直播的需求。如果有的話,就不會再請交通部或者是衛福部出直播的人力,整個提案的意思是這樣子,這個有沒有反對意見?我猜不會有,但是還是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