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6-3的部分,又仁剛剛講的是之前有來,因為我每個禮拜三在社創中心都有一個office hour,我們看農委會的盤查定義與範圍,當然一部分是法定農業用地的部分是這個部分。非法定農業用地的部分,當時又仁提出其實現況從事農業生產的部分,我們看到的是農糧署用最近兩年的稻作、其他農作、補救助登記,這一些地區資料當作盤查的範圍,所以剛剛的問題倒不是好像新竹縣政府一定刻意怎麼樣,而是比較想知道這一個部分跟農糧署盤查範圍對接的實際狀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