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就現有的NPO去設立合作社也好或者是公司也好,確實這個也是我們積極輔導的項目,好比像有一個好牧人社團法人,本來是NPO,現在開了一個叫做「愛蔓延」的閉鎖型公司,有一點合作社精神的公司,是透過勞務出資,我們輔導他變成他可以進行營業,跟進行募資,所以這部分都留在中企處的業務範圍當中,看中企業處有沒有要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