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從12月14日至1月13日一個月的時間,總共討論五個議題:第一,立法必要性;第二,現行法規有什麼問題及為何要改;第三,如果真的要改是要立新法或者是修舊法;第四,因為這一個新法在國際慣例上有登錄的機制,因此我們如何對這一個登錄有何看法;第五,有關於主管機關,資產擔保的問題,其實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其實也在網路上有充分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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