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類是中央,二類是地方政府,授權到地方政府來,我滿足你的需求,我有管理的權責,當然要管理,至於管理的辦法,就是由地方政府自己來想。對啊!本來就是這樣子啊!所以我剛剛說了一句話,有違規就一定處分要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