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及鼓勵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業於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重建時有最高1.4倍建築容積獎勵,並於重建後有最長12年的房屋稅捐減免。
j previous speech k next spe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