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為什麼不找公部門?我要買一個二級古蹟,那時國銀說不准貸款,有想法的人怎麼做這一塊?只要一消息說要列入,就被拆掉了,變成那個法是在加速古蹟的消失,並不是在保護古蹟,這是我看到的問題,我自己本來去年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為那個真的維護不易,每一次颱風屋主已經沒有錢了,就要花幾十萬去維修,那個是你的私人財產,我不能隨便補助,碰到的都是衝突的,我想要去買他的時候,我就是有一點錢,我想要去貸款,銀行告訴你通通不准貸款,這就是一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