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的說法有跟我解釋過,但你們那一天有說要溝通,按目前教育部跟立法院的決議是教官八年要退出校園,課綱這樣寫,變成教官必須留在校園的理由,本來已經講好了,但還沒有改課綱,所以課綱規定要留下來,變成這種局面,你們說教官退出校園的時候由教師來授課,而不是這一次課綱修訂變成為教官要永遠留在校園的理由,因為你會後有答應我修正到這個程度,今天又退一步,我覺得這會變成教官永遠留在校園的理由,再三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