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好,第一則「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制定——要求車商(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以下皆簡稱車商)對車輛缺陷負責」,這一個案子主要是參考美國所謂的0元車,也就是一出廠的新車,卻常常故障,因此可以退換車,又或者是可以直接賠償,在臺灣保固期間,一般是說一直幫你修到保固期滿,然後再另外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