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PO制度,以人事總處來說,是由綜規處負責擔任Join平台提案跟PDIS業務的總窗口,並與其他業務單位及外機關聯繫。但這樣的角色,與公關組以及其他負責對外溝通的單位之間,差異是什麼?不知道有沒有部會的PO本來是公關組成員?或大家怎麼跟公關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