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在這一次會被提到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以前內政部人民團體,像協會控一個子公司的社會企業型態不存在,但是現在存在了,或者是合作社正式被納入到社會企業來,正式變成社會企業的組織形態,而且是現在最重點的組織形態之一,這個也是上次社會行動方案之後並沒有明文納入,所以內政部的工作,至少曝光度一定會因此而增加,我也知道合團司的經費相當有限,但是以內政部全部來講,如果覺得至少有一些朋友或者是同仁能夠來這邊,不一定進行分享,至少先讓大家看到社會企業跟內政部的關聯,是不是拜託內政部也可以回去詢問一下,並沒有一定要多少的意思,而是怎麼樣都好,讓大家有一個參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