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竹科三就是沒有退場機制了,明明就不要這一塊土地,結果無法退場轉回原分區使用,好好保護起來,最後法律爭點就變成非常不明確,變成來自於程序的偷渡或者是有一些問題在。這一些問題是因為廢省的時候,這個案子沒有妥善處理。就輾轉留給了縣政府,導致問題叢生,民怨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