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次議題也有些新的部分例如希望參考日本相關法規,但就PO角度來說,針對這次的兩大重點訴求,在過去一年已經有兩場協作會議從比較上位的角度來做相關盤點及處理了,所以以這一次月會的投票上,我這邊是認同業務單位,覺得這次或許可把機會讓給其他還沒有討論過的協作會議議題。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