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去解析管理與處罰「低買高賣(黃牛)票券」的保護法益為何?這是大哉問,最源頭最上位的問題,簡單講,要好好去思考:現在(立法或修法)動用國家公權力去管理、去處罰黃牛票,是要保護誰的利益(法律上的權利或利益),保護的同時,也限制或禁止(犧牲)了誰的利益或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