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農委會可以思考,或者整個社會可以思考,看起來我們的「動物保護法」好像可以保護動物,但往往「保護範圍」或程度是有限的,模糊空間太大。如果改成動物福利法,是不是會比較明確?這個會涉及到每一個動物、每一個民眾,你可以不愛動物、不喜歡動物,但是不能傷害牠,不能傷害的意義是什麼,就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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