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要回到一開始,就是大家對於動物的看法,因為在法律上或很多人思想裡面寵物是物品,之前TNR協會有一個志工虐狗的案件,那一隻狗最後受傷好了,也不能罰他,最後是那個人是用掃把打,掃把斷了,所以可以告他毀損掃把,這個是非常荒謬的事,竟然是因為掃把,而不是因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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