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另外講一下,這是第三部門,當然並不是只有財團法人的型態。而以第二部門來說,現在光是做公司章程、公益報告等等揭露時,從第二部門開始想要做一些永續的社會影響力時,我們也發現型態是非常多的,因為大家想到的是公司型態,但也有不少是合作社型態,那個我們請經濟部調查,根本調查不到,因為是在內政部那邊。當然還有NPO附設營業單位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