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財團法人法授權各個主管機關去訂定相關的子法,就是多頭馬車,因此各個單位的資料回到政府部門的話,其實是沒有辦法做一個統一知道我們如何非營利部門到底財務狀況、貢獻值是什麼,其實是看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