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其實上次講的立場是一致的立場,不管是什麼版本,即便說尊重立法院提出他們的新版本或者是立法院的任何委員,不管是執政黨或者是反對黨,我們還是在兩個點上持反對態度,包括擴增行政機關認定不實訊息的權力,以及不給足夠的公眾時間討論,這個是我們比較堅持的,我們也希望至少在行政機關判斷不實訊息的權力那個快,如果未來還有不一樣的討論時,我們希望羅政委及行政院的任何長官,可以回到羅政委對外公開的那一些宣示,不會採取有侵害言論自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