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牌照稅的違憲,大法官第593號解釋已經沒有違法的疑慮了,而且使用規費與稅捐是被混淆,我們稍微簡單整理稅與費的差別,稅是強制性的,而且是全部都匯入到國家的財政裡面,由統一的統收統支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