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今天綠色的字樣「#1」是我們之前收到的意見。好比說在第16條的私權處理範圍裡面,「使他人無法接取之,或未為其他適當之處置」前面,有些朋友希望能加上「或加註警示訊息」,作為一種私權爭議的適當處置。羅政委在稍早的直播有提到,這個是各界正在討論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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