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已於107年11月1日考試院第12屆第211次會議決議,先就與行政院有共識部分,也就是有關事假增加為7日,以及婚假、喪假與休假由半日計改為得以時計等部分發布施行。本案業經銓敘部參採納入請假規則修正,並於同年11月16日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為回應關心本議題之提議者及附議者,人事總處也於107年11月23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更新最新辦理進度,以上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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