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的勞動合作社,其實某種程度對外承攬所謂勞務,至於承攬的型態每一個勞動合作社的做法不太一樣,這其中也會涉及營業稅課稅疑慮,之前勞動合作社也有提出這樣的建議,這個部分我們已經積極研議各種所謂勞動合作社可能適用或者是實際勞動承攬的狀況,然後來適用不同的課稅方式,由於今天倪經理是針對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想比照現行消費合作社免稅的規定,因此這個部分比較沒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