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這樣,我們看地方制度法97條,縱然當選無效的理由沒有列舉,可是如果涉及毀謗判刑確定,只要沒有緩刑宣告,沒有易科罰金,是要解職的。大家看一下,如果把相關法律跟相關配套做整體觀察,不是沒有救濟制度。還是有那個方向。唯一的是說,當選無效之速,對於法院有時間限制,三個月內要完成審判,法院還是很多超過三個月。一般訴訟沒有這個規定,差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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