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社維法還有要處理的,譬如說,我們把像是63條,當我把行政罰鍰稍微提高後,總則不能超過六萬,但在分則要超過六萬,就要在總則說「有特殊規定者除外」。但這會不會讓整個體系產生細微變化?所以把社維法修正把行政院做通盤考慮,沒有送的原因來跟大家做宣示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