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單靠識假、個人能力是不夠的,因為有些問題有點專業,你說那是真是假,要專業的人來看。因此,要公私協力,推廣事實查核機制。當然,政府的澄清效能機制要提高,但政府澄清功能不是只有假訊息,各種爭議訊息都會澄清。政府澄清的能力是不是足夠?他澄清的訊息是不是可以給各界接受?大家都可以一起協力。無比重要的是中立、獨立第三方的查核機制,這個在美國、其他國家都很發達,台灣已經有所起步。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或是LINE上面的真的假的,這些公民團體力量一起來幫忙,把相反的事實,另外一個事實的對照,讓人民知道比較全面的訊息,真的假的讓你判斷,但訊息要相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