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其實在勞務承攬,的確自然人可以、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什麼樣的組織都可以的,只是在所謂派駐勞工這一塊的部分,我們勞動部已經明白指出,在這個參考原則第2點用詞定義(3)的「派駐勞工」就有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