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公司的運作,民主國家,基本上股東會就是公司的投票概念,因此股東會章程修改,一定要股東會三分之二同意,所以基本上股東會通過了,依據董事會的章程去做,所以就不會有背信的問題,因此商業司副司長要講的意思是這樣,操作也是這樣,才會有科長所講的,現在大部分的公司都有這樣的機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