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哲的想法是,剛進來擔任委員的時候,參與的目的是為了世代正義,一開始會想要透過院長的裁示、列管,來發揮監督的功能,後來運作一段時間之後,像青年圖像或者是高中生工讀的案子,他發現跟部會在理念上做合作,會比透過院長裁示列管有效,他認為這種互信協作的做法應該要制度化,此外他認為在跟部會協作,除了要有合作的理念之外,也也建議部會應該要聽多元的聲音、方法也很重要,其他細節在此就不多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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