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來是國會聯絡人、媒體聯絡人或者是在資訊負責「Join」的協調窗口等等,這個本來是工作的一部分,這只是賦予你額外的協調權限,但至少在一開始試辦一年的時候,不見得、不會通常額外的協調責任,所以有權無責,大家想一想說不定是一件好事,因為事實上那個責任是比較低的,你真的只是協調,真的有國會聯絡人,不會被賦予一個說好像明天變成立法委員程度的責任,當然不是,媒體聯絡人都變成報紙的主編,當然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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